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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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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农绿安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BEIJING ZHONGNONG LVAN ORGANIC AGRICULTURE TECHNOLOGY CO.,LTD.

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销售证、认证机构标识的使用要求

1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1.1中农绿安有机产认证证书依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制定。

1.2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最长为12个月。再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不超过最近一次有效认证证书截止日期再加12个月。

1.3根据转换期的特殊要求,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分为“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和“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两种,处于转换期的产品颁发“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已经通过转换的产品,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1.4认证证书的使用必须完整,不可涂改证书内容。

1.5认证委托人可以在各种宣传品上,如产品说明书、广告、网站、宣传材料等上宣传认证证书。也可在展销会或其他业务洽谈会场合宣传和展示认证证书,或向需方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照片,在宣传时不能超出获准认证的产品范围,不可利用证书做误导性宣传。

1.6当获证方被中农绿安暂停/撤消认证资格,该组织应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并按照中农绿安要求交回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认证的产品不得以有机产品标识投放市场;对被暂停/、撤消的有潜在缺陷的认证产品宜采取纠正措施,可行时还应追回产品。

1.7禁止非获证组织使用中农绿安有机认证证书,或冒用中农绿安有机认证产品的名称,若使用后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农绿安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2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机构标志

2.1中农绿安标志:主要用于证书、获证企业的包装与宣传的标识等。

图1 中农绿安二级标志

 

2.2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图形与颜色要求如图2所示:

 

 

 

 

 

 

 

 

 

 

 

 

 

 

 

 

 

 

 

 


图2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识

2.3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农绿安机构标志,可以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2.4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印制在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材料上,并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2.5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应当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编号前应注明“有机码”以便识别)、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

2.6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范围、数量内使用。

2.7当获证方被中农绿安暂停/撤消认证资格,该组织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按照中农绿安要求销毁现有的全部认证标志。

2.8禁止非获证组织使用中农绿安有机认证标志,或冒用中农绿安有机认证产品的名称,若使用后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农绿安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2.9获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内生产的产品,只能以常规产品销售,不得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相关文字说明。

3销售证

3.1销售证是获证产品所有人提供给买方的交易证明。认证委托人在销售获证产品过程中(前)向认证机构申请销售证。

3.2认证机构按照销售证办理程序根据认证委托人提交的供货协议的产品范围,数量,发票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
要求的颁发有机产品销售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监督其整改,否则不能颁发销售证。

3.3销售证由获证组织交给购买方。获证组织应保存已颁发的销售证的复印件,以备认证机构审核。

3.4对于使用了有机码的产品,认证机构可不颁发销售证。